什么叫自動進口許可證?
自動進口許可證,是國家商務部以及受權組織授予的非總數限定的進口許可證件,凡納入自動許可證項下的商品文件目錄中的貨品,采購商要是申請辦理就可以進口,我國管理方法的關鍵目地是出自于檢測進出口貿易狀況、統計分析國際貿易數據信息的必須。現階段,在我國可用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法的商品主要是機械類商品、農副食品及礦產等。
自動進口許可證違規行為
海關對自動進口批準管理方法商品的管控對策,與許可證管理方法商品類似,均規定高新企業申報進口時往海關遞交許可證件,不然未予海關放行。可是,因為申請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沒有進口商品總數限定,企業申請進口是多少,我國準許是多少,因此 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法律法規特性歸屬于非限定進口許可證件。
海關對涉及到自動進口許可證的偽報、申請虛假和沒證交貨等違紀行為的處理方法,與涉及到進出口貿易許可證的違紀行為的處理方法也各有不同:一是以偽報等方法躲避自動許可證管理方法的個人行為,因為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法律法規特性歸屬于非限定進口許可證,判定走私貨欠缺法律規定,一般按違規行為解決;二是因商品的稅則號列、規格型號、型號規格、總數等申請不實危害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方法的違規行為,不屬于實體性違反規定,僅歸屬于流程化違反規定,能夠對比《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》第十五條第(三)項的要求緩解懲罰;三是高新企業申報進口貨品時各申報要素均屬實申請,唯不可以遞交自動進口許可證,不組成“沒證交貨”的違規行為,不用立案偵查解決,依據《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要求對入境商品未予海關放行就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