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內部控制審計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的審查、分析測試、評價,確定其可信程度,從而對內部控制是否有效作出鑒定的一種現代審計方法。
內部控制審計是內部控制的再控制,它是企業改善經營管理、提高經濟效益的自我需要。
財政部、審計署、證監會、銀監會、保監會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》是內部控制審計的重要依據。依據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,滬深兩市鼓勵上市公司董事會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估,在披露年報時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,并且同時披露負責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評價意見。
一般地,由直屬于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、獨立董事負責內部控制審計,也可以委托不負責年審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審計。